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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3章 我姓黄,名为第


 李世民与程咬金两人整整看了一个下午,还不想离开。


 显然,两人已被这一项运动深深的吸引了。


 这就是篮球的魅力啊。


 皇帝都喜爱的球,那得有多大的魅力啊。


 未来,篮球可是被当成一项赚钱的工具。


 球员与球队,以及赞助商都赚了钱。


 其实,男人喜爱的东西都差不多一样。


 这若是足球的话,那么李世民一定更加喜爱才是。


 只不过,目前来说盛唐集团似乎还没有让足球生产出来。


 不过相信不远的未来,一定会生产的。


 两人一直看到了最后,当球场的灯亮起的时候,这里竟然还没有落幕。


 相反的,打球的人却是越来越多。这些人与之前的又不是一批人。


 这可以感觉到了集团的人对于篮球的喜爱程度。


 并且,在这里打球是不收费的。


 只不过需要买一个篮球。


 而一个篮球也才一百文不到,一个篮球可以打个三五年的不在话下。


 一天下来,平均不到半文钱啊。关键如果打得好。还能赚钱!


 而且一个球可以有十个人一起玩,那可真是太妙了。


 只要有人喜欢看,那么就有市场!看的越多市场越大!


 李世民见现场的人还没有少,反而更多。


 他也想要下场试试。试试看看打球是怎么样的感觉!


 有一种看着别人打球,自己又行了的错觉!实际上他一会儿会十分尴尬!


 李世民真的觉得自己又行了。


 于是,与程咬金说:“知节!陪我玩玩!看看这球怎么打?”


 “黄老爷这……这里恐怕不行!”


 程咬金指着边上的球场道。


 因为这里的都是高手,他们的水平实在是连入门都不是。


 他是在担心。担心两人会在这里丢人啊。有可能连球都碰不到,那也是尴尬。


 但是李世民却是一点都不害怕。一种这有什么的阵势。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怕什么?他们会吃我们?你怎么现在开始怕这怕那的!”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程咬金连忙说道,他想解释,但是李世民却是直接说:


 “那下场吧。我们开始吧!”


 “可是我们没有带球!”


 “他们不是有球吗?”


 李世民反道。


 说罢,他直接下到了球场之中。


 这刚到球场,与其他人一起玩,他们却是抢不到球。


 而且动作还略显笨拙。


 应该跳的,却是不跳。不跳的,直接乱来。真是十足的菜鸟级别的!


 球来了,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球远离自己。


 虽然是这样,但是他们却是乐此不彼。


 最后,总算是让他们拿到了球。


 这球一到他们手中,这两人感觉到自己就是天下无敌一般。


 学着刚才看到的球员的动作,往着篮筐砸了过去。


 这一砸,直接将篮筐给砸得哐当响。


 这一打,球又飞得老远。


 当人们想去抢的时候。


 程咬金速度贼快,直接抢了球。


 人们根本就没有机会。


 程咬金做出的动作与李世民一般。


 人们又想着去抢,但还是晚了一步。


 李世民先他们一步,他的身体素质变得及好。


 加上程咬金的体格亦是强壮。


 因此,两人竟然没有一会儿时间就霸占了球场。


 感觉整个球场就是两人的。


 球也在他们手中。


 所有人都不敢同他们抢夺篮球。生怕受伤。


 玩着玩着,大家都在边上休息了。


 还有人直接到了边上的半场玩。这两个人太过凶残了,他们招惹不起!都躲的远远的,生怕受伤了。


 当两人玩得正开心。


 这时李世民似乎看到了一个人。


 程咬金也看到了。


 “那不是红队的3号吗?”程咬金道。


 “是啊,是他!他来了!”


 李世民喃喃道。


 而后,3号竟然朝着他们走来了。


 这个3号看起来十分年轻。


 可能还不到18岁的样子。


 只见得他走向了李世民的所在。


 与李世民道:“这位兄弟,我看你的身体十分强壮,是一个当中锋的好料子,不如加入我们球队中吧?”


 李世民一听,心中一爽。


 看样子自己还是宝未老。


 他的体格现在还是十分好的。


 加上了永生药的药效正在不断的起作用。


 可是,这篮球自己并不懂。


 怎么加入?


 所以,他还是说道:“我只是刚接触到篮球,并不熟,所以就不敢答应了,万一让你们输了球。”


 “这个你不必担心,只要你答应,我会教你怎么打球,让你成为最棒的中锋!我文学部,将会获得总冠军!当然,你也不必太着急的答应。”


 “如果现在不答应,那你还教打球吗?”


 李世民又问。


 那人笑了笑。


 “可以啊。”


 他的笑容之中充满阳光。


 看着如此大方的青年人。


 李世民颇为感慨。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骆,名宾王,字观光!”


 原来此人正是骆宾王,字观光,婺州义乌人。唐朝大臣、诗人,与王勃、杨炯、卢照邻合称“初唐四杰”。


 骆宾王出身寒门,其名(宾王)和字(观光)来源于《易经》中的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七岁能诗,号称“神童”。相传《咏鹅》就是他七岁时所作。


 骆宾王之父官青州博昌县令,死于任所。父死后,他流寓博山,后移居兖州瑕丘县,在贫困落拓的生活中度过了早年岁月。


 不想却阴差阳错的来到了长安。


 而并且还进入了集团的文学部之中,为集团写文写诗。


 这时的李愔大概还不知道骆宾王竟然来到了集团中工作。


 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好好的重用。


 毕竟这人可是一代诗豪啊。


 不是一般人可以当的。


 “骆宾王!名字不错!”


 “你叫什么名?”


 骆宾王问道。


 李世民想了想。


 “我姓黄名为第,第一的第,不是皇帝的第!”


 李世民又解释了道。


 “黄兄!那这是?”


 骆宾王指着程咬金,这令程咬金有些尴尬。


 再怎么的自己也是国公啊。


 更加是将军。


 对方怎么会不认识自己?


 可是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就明白了。


 今天他与李世民两人都经过了细心的打扮了。


 所以他看不出来也是正常不过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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