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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暴雨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中午,范云告诉卫明珠盯紧点,他坐上班车回家,想去拿一些夏天的衣服回来。


 范云算好了,中午两个小时的吃饭休息时间,一来一去再加上他在家里翻找衣服的时间,其实也差不多,就算是超时也超不了多长时间。


 可谁知道,就在他坐上班车返回的时候。


 天上。


 下起了雨。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


 早早的,看着黑锅底似的天空,范云决定不在家里吃饭了,拿上衣服,立刻回城。


 还好。


 班车去得及时,来得也凑巧。


 范云坐在班车里,看着回城的乡道上,一辆辆铁马钢牛从对面疯了似的于自己身边呼啸而过。


 前头。


 被大风吹吹得干干净净的柏油路,此时看上去黑的发亮。


 不过。


 老天爷的脸比它黑得多。


 天上的云彩,就跟浸了水的棉被那般沉重,似乎随时都能从天上坠下来。


 天黑得像是西游记里孙悟空和羊角大仙斗法那场戏中,被哪吒用混天绫遮住了似的。


 只见。


 大团大团的云彩乌黑乌黑的,裏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山峦,看上去,那些山峦倒像一只只面目狰狞的怪兽。


 这边。


 农妇因为急于归家,丢锄弃耙。


 那边。


 牛羊忙着回圈,一只只东奔西走。


 范云上了车,车子还没有开出去几步路,豆粒子雨就打得班车的车窗沙沙响了。


 先是一粒一粒的雨点,就像是国画中的点墨手法,在挡风玻璃上落地开花。


 继而。


 大概老天爷觉得点墨的力度不够,于是开始一根根勾勒线条,最后,干脆一生气,泼墨般直接把雨倒了下来。


 司机已经打开了班车的警示灯和雨刮器。


 再往前开一会儿。


 那雨,水帘子似的从车顶上“涮涮涮”淌在了挡风玻璃上,已经开到三档的雨刮器,拼命摇着头,表示对玻璃上那些刮的没有流的快的雨水,无能为力。


 天地浑沌一片。


 万物收声敛息。


 那雨就好像水母娘娘倒扣了紫金盂,龙王爷爷崩塌了水晶宫,七天仙女打翻了洗脸盆,观音菩萨推倒了净水瓶似的一股脑倒下来。


 范云觉得。


 八成是天被谁捅漏了。


 所以。


 就连阻着牛郎织女的天河,也决了堤,垮了坝似的,只管发着小脾气一个劲地倒下來。


 班车上的人一个个目瞪口呆,啧啧连声:“这雨,真大呀!”


 往远处看看。


 只见门檐下挑着担子的老头,正悚悚而立。


 堂屋里,绣花的女人们一个个都噤着声,表情肃然。


 柴禾上抱窝的母鸡,藏头缩尾。


 庭院里梳羽的老鸭,看上去跟老桶一样,傻不愣登。


 雷。


 “轰隆隆”,在人们的耳边炸个不停。


 闪。


 “喇刹刹”在大家面前闪个金蛇乱舞。


 也不知道震碎了多少寺庙房顶上的琉璃瓦,劈断了多少山岳崖头上的万年松。


 看那架势。


 老天爷是打算把那些个不忠不孝之徒,吓个魂飞魄散,这雷电,绝对能让世间的仁不义之辈,胆战心惊。


 雨这样发威,莫非是想洗尽人世间所有的污垢,荡平人间百般的不平?


 此时。


 乡道两边一些车都开着闪光灯停下了。


 也有个别着急赶路,胆子大的正在冒雨龟速前进,不过,看看那些车慢吞吞的架势,似乎比止步不前也强不了多少。


 司机刚想把车拐进前面镇上的加油站,突然,右前方稻田里从天而降一个大火球,“喇嚓”一声巨响击在田里,吓得全车人都浑身一哆嗦。


 好玄!


 这要是砸在车上,后果可真是不堪设想。


 范云在一刹那间,将自己从小到大做过的坏事滤了一遍,还好还好,自己从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亏心之事。


 那个司机赶紧一打方向盘,把车开进加油站。


 避避再说。


 不能再走了。


 这雨整整倒了接近半个多小时,才像发完羊角疯似的,渐渐小下来。


 司机把手中的烟头掐灭。


 继续赶路。


 路过镇上的大桥时,只见那条平日里如温柔多情少女般的小河岔子,此时,已经化身成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黄龙,淹没了平时女人们洗衣服的大青石板,盖过了放牛的老头饮牛的大水洼子。挟着泥、裏着沙,刮倒许多杨柳,拔起了无数野花,一路咆哮着向下游奔去……


 范云看着班车窗外。


 所有水沟都变成了一锅锅南瓜汤,当然,比南瓜汤还是稍微淡那么一点点儿的。


 这会子,那些水中的青蛙,倒“呱呱呱呱”叫了起来,树上的蝉,也“知了知了”叫得比平时更加欢畅了。


 到了城里之后。


 范云看看手机。


 自己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


 不过没关系,刚才下这么大的雨,不会有人来管他,老魏肯定不会来查岗,杨大队更没有那个闲心。


 范云就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处,把自己那一包衣服暂时放在她那里:“喂,老余,把我的衣服先放在你这里,等下班的时候我再过来拿。”


 余丽拿老远就看见他过来了,一个劲儿的招手:“快来快来,范云快过来,告诉你一个事。”


 范云看她那个样子。


 又紧张又严肃。


 “什么事?”


 俞丽娜一边接过范云递过来的衣服,放在报刊亭里,一边道:“刚才下大雨,就在后面状元桥那,有一个女的抱着她的小孩看发大水,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手没抱住小孩,突然小孩在她怀里一挣,就掉到水里面去了。”


 范云一拍大腿一叹气:“这不胡扯吗?


 没事的时候,抱着小孩到水边去看什么水呀?


 多危险啊,那个小孩掉到水里面去还有好吗?上面发大水那么厉害。”


 余丽拿“啧啧”了两声“……啧啧,可不是嘛!


 那个小孩一掉到水里面去,马上就被冲到下面去了……


 小孩他妈都快急疯了,一个劲的喊旁边的人,帮她救救小孩,急得她扑通扑通给旁边的几个小伙子磕头。


 有两个水性好的小伙子,冒着大雨帮她把那个小孩捞上来的时候,那个小孩早已经被水给呛死了。”


 悲剧。


 真是悲剧。


 摊上这样的一个妈,真是实力坑娃呀。


 没事的时候你到那个水边去干嘛呀?还要抱着小孩,是不是?


 范云眉毛都立起来了。


 “哎呀,都不知道怎么说那个女的好,这要是被她老公知道了,该怎么办?”


 她老公肯定会知道的嘛。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谁能瞒得住啊?


 余丽拿道:“她老公知道了这件事后,眼睛都红了,都快疯了。


 当时,他一只手抱着自己浑身湿淋淋的小孩,一只手拉着他老婆,大喊大叫着要和她去民政局离婚。


 那个女人就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她老公怎么拉也拉不起来……”


 范云叹道:“哭有什么用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时你凑什么热闹啊,抱着小孩还要往危险的地方去。”


 其实范云也知道,小孩的妈妈也绝不愿意发生这样的悲剧,当时,她也只不过是想看个热闹而已,哪里想到自己的小孩会那么调皮,从她手中挣了出去,恰巧又落进了水里。


 这个怪谁?


 怪小孩?


 怪妈妈?


 还是怪那个后来非要跟自己老婆离婚的老公?


 不管怎么说,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一个事实。


 范云又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实在无话可说。


 说什么好?


 说什么都没用,于事无补,那小孩都死了,说那些亡羊补牢的话有什么用呢?


 范云想起了一件事,就问余丽拿道:“……看起来淹死的也不一定全都是会水的,哎!对了,老余,你会不会游泳啊?”


 余丽拿摇摇头:“不会,我只能两只手扒着沙子底走。”


 那叫什么游泳啊!


 范云点点头:“不会游泳也好,省得老是想往水边去,那行,那就这样吧,我到后面水街去看一看,看看那水大不大,现在什么情况,等下回来告诉你。”


 余丽拿点点头:“嗯,你去吧!”


 范云抄小路走到状元桥。


 他发现,平日里清澈无比的灵渠,此时已经变成了一股浊流,挟着枯枝败叶,连同各种垃圾从上游滚滚而下。


 灵渠中的水位也比平时高了很多,水大的已经能够从状元桥的陡门处大铁闸上方的空隙漫过去。


 桥上。


 倒是有几个看水的人,但是,早已不见了余丽拿口中所说的那个小孩。


 范云觉得大自然的威力实在是惊人,平日里看上去那么温柔娴静的一条小河,如今,发起威来,居然也成了一个暴虐的大汉,看上去倒让人觉得有三分吓人,七分骇然。


 不说别的。


 光看那水就知道了。


 那个浑浊的水,带着席卷一切的架势和威风,从上游不断的推送而来。


 别说是区区一个小孩。


 就算是一头牛、一头大象掉到水里面去,恐怕,瞬间也变得死无葬身之地。


 人类自以为了解了自然,征服了自然,其实,却不知道自己在自然面前仍然脆弱的不堪一击。


 范云上了桥头后,桥上看水的人倒也没有议论什么,大家各看各的,相安无事。


 范云在桥上站了一下,又走了下来。


 他走到水街旁边的青石板路上,顺着青石板路往下游走,一直走到了万里桥头处的一家十字绣铺子旁边。


 七锦堂。


 范云被这个小店里的一副十字绣给吸引住了。


 上面。


 是一首楷书的小词。


 标题:思钓鱼——晓喻东洋。


 秦皇开国,汝还蛮荒;根浅叶轻,不自思量。


 趁雄狮未醒之时,小丑跳梁;张毒蛇血腥之口,意图吞象。


 八年鏖战,终至末路;两枚巨弹,苦果初尝。


 今复起狼子野心,贼谋伎俩;窥视吾钓鱼宝岛、兽爪欲扬。


 咦唏!魑魅魍魉,作势死灰复燃,可笑口大腹小,会否爆烂肚肠。


 怕只怕,天火燎原,荡尔尸骨无存;忧只忧,碧海怒潮,覆尔弹丸之彊。


 范云觉得这首词写的不错。


 这首诗就和暴雨一样,噼里啪啦,读起来让人感觉酣畅淋漓。


 范云走到店里面转了一圈,那个低着头在绣花的老板娘并没有理他,随他转,随他看。


 这种感觉就很舒服。


 范云到店铺里面逛的时候,不喜欢别人跟着他,特别是有些营业员像个尾巴一样跟在他的身边,一迭声的问他:“先生,请问你要买什么吗?


 先生,请问你要这个吗?


 先生,你看这个不错,先生,您看那个不错。”


 他就感觉到很烦。


 他看东西,喜欢慢慢的看,一边看,一边思索,而不是走马观花。


 就像墙上的这幅十字绣一样,对于他来说,他就十分看重这幅十字绣的内容,至于旁边的那些花花草草,扛着水瓶只穿一半衣服的女人,反而不再吸引他的注意力了。


 关注点不同,


 品味的东西就不一样。


 当然,范云的看,纯粹就是随便看,闲看,他并没有打算花钱买什么东西。


 再说了,他买一副十字绣回去,又能挂在哪里呢?挂在他的宿舍里面吗?那是公家的地方,似乎没有必要吧。


 毕竟,这是挂在墙上的东西,不像是一本书,一幅画放在床头就可以了。


 范云又看了看旁边一个四四方方的十字绣挂钟,那是一朵金色的向日葵,图案非常漂亮,设计的也十分精巧,他比较喜欢。


 只可惜。


 没地方挂。


 范云走出十字绣铺子,又来到马路上。


 这一场暴雨下来,倒是给这个小城解掉了三分暑气,范云明显的感觉到温度低了一些,没有那么热了,人也舒服了很多。


 小城。


 小城。


 这个小城确实小。


 范云东走西走,东巡西巡,毫不夸张地说,他所管辖的范围之内每一条街巷,都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


 真的是即使地面上有一些老鼠洞、陷马坑,他也能够说出个一五一十来。


 范云走上万里桥,又看了看下面咆哮的渠水,现在,那些渠水虽然看上去浑浊不堪,其实如果要是不接着下雨,用不了几天,这水,很快又会清澈如初的。


 这也就是说,万物都有自愈能力。


 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没有生命的,都一样。


 这也正是大自然的神奇之处。


 相对于宇宙和这颗蔚蓝色的星球而言,人类和其他动物实在显得太渺小了。


 渺小得在亿万年的历史进程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亿万年,恐怕也少。


 范云觉得,相对于宇宙而言,亿万年恐怕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而已吧。


 他不由得想起了恐龙那种怪物,那么大的一种东西,说灭亡就灭亡了,真是令人叹息,范云常常想,灭亡了的恐龙,最后变成了什么呢?


 是不是变成了煤炭?


 又或者变成了石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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