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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你也喜欢?

沈寒水:“有没有照片我看看,长什么样让你这个万人迷大男神,什么都看不上的人觉得特别了。”

李小磊:“没有照片,算了,不想这事,来说说杭州的事情……”

……

时间过得很快,陈念一两个周没有来公司,今天来公司,新媒体部门只有她和莎莎两个人。莎莎是文案编辑,为人很是热情,看念一有点懵逼,解释道:“最近公司有几个大项目要谈,他们被分成两个小组都出差了,我和你是一组,暂时没有分配出去。这是上一周的文章你看看,说不定过几天你也要做这样的了。”

念一点点头,说了声谢谢。拿着文稿回到办公桌看起来,为莎莎点了一杯星巴克咖啡。

“莎莎,你喜欢喝的卡布奇洛。”念一递给她。

“谢谢小姐姐了,刚刚总编找我,说雅安科研组的实验成了,李总要带一个新媒体的人过去,实地体验,然后撰写相应的文案。”莎莎快速的说完,猛喝一口咖啡。

陈念一内心微微动容:“有没有确定谁去。”

莎莎打个小隔:“还没确定下来,你的两个前辈都在外地出差,也不知道调谁回来。”

次日下午,李总在后排微眯着眼睛补觉。这两天项目很多,他已经两天两夜没合眼了。

司机将车停下,陈念一在司机大叔的帮助下放好行礼,做到后排上里。

她轻轻打开车门,又轻轻坐下。

闻到熟悉的影中之水的味道,李总睁开眼睛看到了陈念一的侧脸,以为没睡醒看错了。微微伸了个懒腰,再打眼一看还是她。转头继续睡,李总有些意外的脸上,恢复正常。

陈念一正在认真的看路上沿途的风景,从学校毕业后,她基本三点一线,家,公司,家,很少有机会出门,都是待在空调房里。

车在大香樟树下停下。

两个小时的车程,他都在睡觉,念一犹豫了一下,轻轻道:“李总,到了。”

他慢慢睁开眼睛,看着她道:“好,下车吧。”

扑面而来是滚滚的热浪,仿佛从温度适宜的美好世界被送到了火山口。汗毛瞬间打开,渗出点点细汗。这里,真热。

大树上的知了,不知道有多少只,没完没了的叫着。

科研基地在雅安的大山里,此次过来要在这里呆十来天左右。这里并没有五星级酒店,有的只是临时搭建的铝合金宿舍,没有空调,只有落地的电风扇。这边的工作人员特地把房间安排在了一起,他就住在她旁边的屋子里。

条件略微有点艰苦,但是好在有一个小冰箱。陈念一觉得,这样的小生活别有一番风味,将生活用品放置妥当后,念一在宿舍里做起了冰粉。

“李总,方便进来吗?”陈念一端着果盘和冰粉站在门外。

李小磊看着侧站在门口的姑娘道:“可以。”

她今日穿着很朴素,贴身牛油果色的T恤加纱质长裤,头发被扎成了马尾高高竖起,看起来更阳光了。北欧风的果盘,配着点心和冰粉,很是精致。

陈念一淡定优雅的端着两个果盘:“今天天气太热,厨房做好饭估计还要一会,这是我做的,李总要不试试看。”

李小磊心里其实有疑惑,她怎么对之前的事只字不提,不可以拿来跟他聊天吗。

嘴上却说道:“好。”

陈念一将用微蓝色的玻璃碗装的冰粉放到他的右手边一点,将一点水果和点心的盘子放在了他的左手边一点。帮他放好后,陈念一回到了自己的宿舍享用劳动成果。

她切的猕猴桃竟然都一般大小,厚度也都差不多。冰粉里配着他喜欢吃的糍粑,也没有标配的,他不喜欢的葡萄干。李小磊觉得有些奇怪,却又说不上哪里奇怪;觉得有些舒服,却又说不上哪里舒服。

陈念一给自己留下了切得不好看的,大小不一的猕猴桃,但是她把它们摆放的很好看。开着电风扇,吃着冰粉,水果,点心,看着窗外的风景,想着隔壁的人,愈发觉得日子很美妙。

大概三四点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山的这一面已经是阴面,也就不热了。念一拿起相机向外走去。

大自然赋予的往往是最美的,念一边走边拍,在绿色的世界里陶醉。寻到一处特别的地方,一颗古树下,裸露着树根,前面是一条小溪,流淌着稍稍湍急的泉水。这里的一切,让她想起了宫崎骏的动漫,充满着治愈气息,她老气横秋的心都动容了,心情莫名的轻松愉快。拿起相机咔的一声拍下,才发现对面农田里有一个正在种庄稼的老伯。念一看了看自己拍的,老伯也在画面里。

她顿时笑了起来,第一天的外勤工作很成功。

傍晚了,已经到了厨房开放的时间,陈念一还没有回来。

晚上八点半,念一回到了小院子里。他并没有睡,念一敲门二进:“李总,这是我今天拍摄的照片,计划以生活化切入,这样给读者首先带来的是轻松感,便于理解我们的品牌。”

李小磊看了看她拍的照片,点点头:“这个可以有,只不过以后必须六点半回来,这里加不加班没有那么重要。还有下次去哪里,最好是两个人一起去。”

念一回答道:“好的。”

夜间,李小磊处理完手头的事情,想要喝水,拿起水杯却是空的。正准备去接点水烧水喝,陈念一端着小果盘和一杯开水过来了,果盘里有他比较喜欢吃的芒果。

他忍不住问道:“你是百变小樱吗?怎么带了这么多东西过来。”

陈念一微微一笑:“我比较喜欢吃这些。”

李小磊点点头,感慨道:“喜欢的跟我差不多。”

“李总早点休息。”

“好的。”

就这样持续好几天,陈念一好像会魔法,总能给他惊喜,她做着像是秘书一样的工作,自己手头的工作也没有落下。

今日要去深山的小储存室,路上有一段距离能开车,也有一段路程不能开车。

“你脚好全了吗?能不能走上去。”山路崎岖,李总关心下属道。

陈念一带着个小草帽,脸上因为太阳大绯红一片,喘着气回答道:“能。”

走到阴凉处时,李总让大家停下休息。

整个团队里,就是她一个女孩子,却一声不吭的跟着他们这些大男人走了一路,他们都觉得有些累了。实验组的一个男孩,也刚毕业一两年,在这里实习刚转正,向她递来水道:“小陈,你喝点水吧。”

念一笑眯了眼睛:“我真的没事,就是平常运动的少了点,我脸上皮肤又比较敏感,所以红了点,怪丑的吧。”

有一大叔道:“那正好,我们这次研发的产品专门是修复皮肤,改善红血丝的,李总,产品上市了之后送小陈一些呗。”

自李小磊创业以来,除了能总领公司外,也能和大家打成一片,他阳光一笑:“你们在这里研发的人,人人有份,辛苦了各位。这次上市后,给你们放一段小长假,好好陪陪家人。”

周围的人都与他聊起天来,阳光透过缝隙融了进来,流淌到他的身上,他好像整个人都散发着光辉。温柔,耀眼,夺目。

“你一般喜欢看什么书”

“国富论。”

“这么巧?”

“你也喜欢?”

那一天是陈念一觉得最开心的一天,因为是跟他说过话最多,相处时间最多的一天。她的脚感觉已经不是自己的了,晚上泡了泡脚,就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陈念一在雷声中醒来。雨特别大,像是豆子一粒粒从天空砸了下来。这一次的采访和采景都很成功,如果她能拍出很好的雨中风景,是不是更好呢?陈念一起身,向厨房的阿姨借了水筒靴就往林子走去。

雨越下越大,陈念一走出不久后,便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地是......远处的山上,一片林子往下滑,裸露出黄色的土,面积越来越大,声音传来的也越大。她心里不由得升起了恐惧,立马往回跑,因为他应该睡得正香。雨伞太碍事,她不得不扔掉伞继续跑。

跑到宿舍楼,她愣住了,不由得放声大哭起来。原本是宿舍楼的地方已经被泥土淹没,可是她顾不得许多,一边刨土一边叫:“李总,你在哪里,你能听得到我说话吗?”

一边又一遍。

宿舍楼的位置已经是最好的防滑位置,只是宿舍楼后面那块菜地由于开垦的过度,所以导致了滑坡。陈念一继续刨,想要用力把铝合金搬开,却怎么也弄不动,不由得哭了起来。越哭越大,越哭越大。

“你在干什么?”

熟悉的儒雅江浙普通话,在雨声中显得如此不真实。

陈念一抬头,撑着一把黑色大伞的李小磊正在奇怪的看着她。看见他还在,陈念一哭的更凶了。李小磊手足无措,将黑色大伞给她也撑着,安慰道:“虽然不知道你想要找什么,你可以找公司补偿。”

念一摇摇头又点点头。原本走掉的人逐渐都聚集在了一起。这里,相对安全。在寻求帮助后,众人都在等救援队的到来。

回到C市后,陈念一觉得那段经历像是在做梦,生命太过于渺小,当你与死神擦肩而过,你才会觉得,能够活着,其实也挺不容易的。

手机的微信群发来提示,总编的消息:最近大家辛苦了,周一不上班,在威斯汀酒店办活动,望各位来参加。

消息还没有看完,就被敲门声打断。念一看是从小长到大的表妹时初,赶紧开了门。

“念念,我分手了,最惨的那种,被他父母反对。”

时初从小到大,跟陈念一都是同一个年级,不过在不同地方读书。前年十月份,跟她说她恋爱了,跟她说他对有多好。

前几天才跟她说住到了这里,没想到成为了她的逃避所。

其实,女孩是感性的,男孩是理性的,似乎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物种。谁都不知道世界为何会这样,这完全是个不能解释的东西。

“我记得,他要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我问他,我说要是你父母反对的时候会怎么办,他说他带我离家出走的。结果呢?是我父母反对,不想让我嫁那么远,我哭我闹我发脾气,我妈终于同意了。可是现在他父母反对,他一句话都没有。”

时初很爱他。

时初最讨厌交通工具,不想坐火车,不想坐飞机,更不喜欢坐高铁。可是在一年多的异地恋里,时初每个月都会去找他一次。

“你知道吗?这个秘密我谁也没告诉过,我跟他谈了大半年之后,我才知道他是离过婚的。他跟我说的时候,我只是心疼他的经历,心疼他怎么没有早点遇到这么爱他的我。他也对我承诺,以后会对我好,特别特别好。我真的一点都不介意他的过去。”

有的女孩恋爱的时候像是个傻子,没有分辨是非真假的能力。时初刚认识那个人的时候,那个人用的是假名,要被看身份证的时候,才告诉她他之前用的是假名。

“我们第一次在一起的时候,他跟我说他父母离婚,他母亲有多好,有多善良。搞得我都心疼他妈妈啦。可是一直的感觉就是他妈妈并不喜欢我,但又在他面前说我很好,打算让我们结婚之类的话。”

“可是你知道吗?有一次两只母狗为一只公狗争风吃醋,一只母狗等公狗走掉了,才冲上去朝刚刚与公狗玩的开心的母狗凶。他妈对我说,这就是两个女人跟一个男人一样,在私下处理就是。可是我当时在想,这都什么时代了,不应该想的是赶紧离开那个脚踏两只船的男人吗?后来啊,我才发现,在我前任面前,她对我无不体贴关怀,前任离开家就是另外一个样子。”

“刚见面的时候,她说啦,当我是女儿啦。后面又说,你跟我儿子不合适我把你当什么女儿!这是此生以来,人生给我上过的最大的课。”

时初刚开始其实是不喜欢那个男人的,只是那个人感觉对她特别好。女人吧,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个男人对她好,她就要为他上刀山下火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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