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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大唐的荣耀




 唐代从长安西行,必须走陇关道。陇山一带由东向西依次设有大震关驿、分水驿和马鹿驿等,为来往其间的官员提供食宿和换马的服务。


 



  陇关道也称陇坂道、陇坻道、汧陇道,是关中平原穿越陇山通往陇南(甘肃南部)的交通要道,开辟时间可以上溯到西周时期秦人对陇南的开拓。


 



  陇山地势险要,为甘、陕之间的天然屏障。它是甘陕交界处呈西北—东南走向的一座界山,也是渭河与千河(古称汧水)、泾河的分界线。


 



  分水驿就在分水岭脚下,而分水岭这个地方便是这个“形容词”的出处,河流在此处分界。


 



  分水驿门外,方重勇抬头看着四周的茫茫大山,心中想的却是:此地乃是秦汉甚至是大唐的龙兴之地,谁会料到,千年之后,这里会变得寂寂无名,彻底远离政治经济中心呢?


 



  沧海桑田,不外如是。


 



  不过现在的分水驿不仅不冷清,反而异常的热闹。


 



  哪怕是快要天黑了,也依然是人来人往,不少官员开春后要去外地赴任,都要途经此地,甚至不惜赶夜路。


 



  出长安往西的驿道不过两条大路,一条是通往河西走廊的,一条便是往陇右而去的,也就是现在方重勇他们走的这条路了。


 



  比起往河西那边来往不绝的西域商人,往陇右而去的队伍,却多半为赴任官僚和运粮的民夫。这些人风尘仆仆,在分水驿稍作补给后就匆匆上路,显得忙碌而寒酸。


 



  反倒是方重勇一行人,看上去并不是那么急切,典型的要住驿站的样子。


 



  “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陇水不可听,呜咽令人愁。沙尘扑马汗,雾露凝貂裘……”


 



  方重勇身边的岑参,忍不住吟诗作赋。


 



  现在天将黑未黑,他们今晚肯定要在分水驿住上一晚再走。岑参作为方重勇的随员,虽然只是担任“判官”,但他的权力大小,是跟方重勇密切相关的。


 



  唐代的“判官”,其实跟刑罚一点关系都没有,真要说的话,可以翻译为“执行官”。也就是听从主官吩咐,上面让他干啥他干啥,不需要去问明白原因。


 



  监察御史带着判官上路,方重勇此行陇右,显然是严肃公干,准备齐全。


 



  “诶,不错嘛,岑判官的这首诗很不错啊!”


 



  方重勇还没说话,身后传来裴秀的惊叹声。


 



  “你也懂诗么?”


 



  方重勇转过身问道,他这话就好像是在问基哥:大唐也**律吗?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不懂诗歌呢?”


 



  裴秀一脸莫名其妙的反问道。


 



  为了证明她自己是个“很懂”的人,裴秀还特意补了一句:“在圣人身边当宫女的时候,我就没少听李太白吟诗,像什么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入海不复回什么的,都是好诗。”


 



  裴秀一边说,一边看着岑参好奇问道:“岑判官,是你的诗更好,还是李太白的更好呢?”


 



  她问了个只有棒槌才会问的傻问题。


 



  岑参看了方重勇一眼,见方衙内很是随意的摆了摆手,岑参心领神会说道:“裴娘子说笑了,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谁敢说自己的诗是最好的呢?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好比较的。”……

 



  岑参看了方重勇一眼,见方衙内很是随意的摆了摆手,岑参心领神会说道:“裴娘子说笑了,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谁敢说自己的诗是最好的呢?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好比较的。”


 



  看到方重勇饶有兴致看着自己,岑参继续说道:“诗词只是小道,说是百无一用也不为过。大丈夫要建功立业,而不是要在诗词上耍小聪明。裴娘子提的问题,某不回答也罢。”


 



  岑参虽然没有明着说李太白就那么回事,但言语之中,已经暗含“道不同不相为谋”的自傲。


 



  李白诗写得再好,哪怕伱能比他写得再好,又能怎么样呢?


 



  能够保家卫国么?


 



  能够造福百姓么?


 



  都不能!


 



  岑参的志向不在于此,他想在边关建功立业。岑参现在已经有了方氏父子的人脉,等于是当官进入了快车道,谁踏马再回去跟那个谁谁谁去比诗词“小道”啊!


 



  诗写得好难道还能多长一条胳膊出来不成?


 



  果然,方重勇面带微笑走过来,拍了拍岑参的肩膀说道:“岑判官重担在身,到了鄯州,那可得勤于公务才是哦。”


 



  “得方御史提携,下官岂有不尽心之理,某必定鞍前马后办事。


 



  请方御史在此稍候,某这便去分水驿打点一番。”


 



  岑参很是殷勤的叉手行了一礼,随即解开了马车的套索,牵着马进了驿站。岑参情商极高,虽然是神童出身,却完全没有神童的傲气。明明知道自己是官员,却很是殷勤的干仆从的活,可以说他在长安蹉跎的那几年,已经把世道弄明白了。


 



  而裴秀这样的棒槌,却连方向都没找对。


 



  “你看,好男儿都是想建功立业的。写诗那种风花雪月啊,也就你们这样的小娘子喜欢。”


 



  岑参走后,方重勇冷不丁刺了裴秀一句。


 



  后者恨得牙痒痒,却又知道自己嘴笨,压根说不过方重勇。其实裴秀不知道的是,方重勇肚子里的“诗词”,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她能想象到的极限。


 



  只是这些对于方重勇来说,不过是装逼时的小工具而已,没有任何实际上的意义。如果没有必要,拿着抄来的诗词往自己脸上贴金,也不过是掩耳盗铃,打脸充门面而已。


 



  今后的大唐,毕竟是丘八们的黄金时代啊!抄诗有个屁用!


 



  方重勇轻叹一声,为杜甫的生不逢时而感慨。


 



  “嘿,我看你就是不会写诗才嘴硬的。”


 



  裴秀在方重勇身后做了个竖中指的手势,这还是她从对方那里学来的。


 



  忽然,裴秀发现何昌期在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自己。


 



  她立刻转过身冷言呵斥对方道:“何将军是没见过美人么?需要这样盯着我看?”


 



  “哈哈哈哈哈,某见过会用剑的,也见过棒槌,就是没见过你这样会耍剑的棒槌。


 



  嘿嘿,某去喂马,喂马。”


 



  一路上裴秀已经知道“棒槌”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了,听到何昌期取笑自己,连忙要拔出佩剑砍人,却看到何昌期已经快步跑进了驿站,追着方重勇的脚步,似乎是在说些什么,二人哈哈大笑似乎很高兴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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