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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Chapter 13

  六翼鹏鸟熄灭了孤城四处频起的大火,在百姓的顶礼膜拜下振翅高飞,朝着天际翱翔。就在最后一根柱子支撑不住的时候,瞭望台轰然倒塌……

  无邪谷沦陷,寰北痛失狼王,唐军凯旋,统帅破军居头功,税邑三百家。

  寒冬腊月,仙都永安。

  一辆车驶过,从车顶部的输气管中升起袅袅蒸汽,车轮碾过寂寞的白雪,一股绵延不断的蒸汽混入这天地清霜。

  能在唐国国度坐蒸汽车疾驰而过的人,必然是贵胄中的贵胄。可这辆车正驶向一个贵胄绝不会去的地方,驶向地下。

  永安的牢房是在地下的。

  其中最底层的那间牢房,也有个诨号,叫做“人间寿”,意思是里面的犯人可能一辈子都出不来,下一次见到天日,就是走到寿命尽头化成灰沐浴阳光。

  人间寿的客人,都是在史书上留名的主,至于是遗臭万年,还是千古奇冤,都看个人造化。

  监狱里的人,没了自由,就会慢慢变得不像是人。哪怕是狱卒,成天在这种环境中搬砖,眼界无限缩小,权力无限膨胀,都得变态。

  本来就是个无趣的地方,要是不想写有趣的法子折磨人,岂不闷死?

  现在这牢房里的“客人”,光看样貌,就很有趣。

  “客人”受了重伤,简单接受了治疗,确保他不会死掉后就被送来这里。此时,他一直昏迷着,如同一具尸体躺在阴暗的地牢。

  尸体般的人,又怎会有趣呢?

  狱卒这么想,也是理所应当。原因很简单,他是人间寿自建立以来,最年轻的一位客人。

  也是模样生得最美的。

  六个狱卒像是观赏什么珍奇生物一般,围着牢门交换顺序,从不同角度打量,得出结论——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会被关进这种地方的罪犯。

  “看起来也不像是个人屠啊!”有人提议,“咱一齐进去仔细看看?反正有铁链子拴着他,他还一身重伤,咱们没啥好怕的。”

  于是,六个狱卒打开牢房的大门,动动他的手,摸摸他的脸,碰碰他的腿。

  “吓!你看他的脚!”

  重犯蜷缩着的右脚吸引了所有人的注目。那只脚的大拇指有些扭曲,而脚踝更是纤细得不像是他这样的男人所拥有的,像是被彻底折断、摧毁过,又艰难地愈合后的模样。

  跛脚?

  狱卒面面相觑:传说中的大漠狼主,与破军上将齐名的天狼兵神,竟是个不堪的跛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件事,没几个人知道吧?”酒糟鼻子的男人仿佛从这个发现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信。“谁会想到,小狼王名声这么大,其实就是个残废!”

  “是啊,长成这幅妖孽模样,又是个没用的残废,索性找个有权有势的养一辈子算了。自个儿可劲与君上作对,现在还落到这窝儿,图什么呢?真是笑死爷了!”

  罪犯还在沉眠。他的嘴上套一枚生锈的口笼,粗粝的铁早已磨破了他的两颊,在白皙的皮肤上留下猩红的印子。口笼的形状与他的脸型极不匹配,看起来是将畜生戴的口笼用在了他身上。

  睡着的他将自己蜷缩成一团,一个极度没有安全感的姿势。由于是冬天,天牢又比外头更冷,他浑身都在发抖。

  空气中混杂着阴冷潮湿的气味,简直就是蘑菇的温床。

  李初白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极不舒服——那些聒噪的狱卒硬生生将他给闹醒了。

  小狼王哪怕兵败,好歹也是个人物。腿好了不起了?你们就算长了四条腿,也就是个蛤.蟆命!

  李初白喉咙干裂,说不出话,只能在心里骂。

  李初白感觉自己像是被鬼压床了。他尝试着挪动手指,一寸寸找回对于身体的把控,他发现自己的手好像有点大,也更粗糙了。

  自从那天在瞭望台上死里逃生后,一路上他半睡半醒,一直都不是完全清醒的,也不知发生了什么、现在他在哪里。

  他又动了动身子,感觉自己确实还活着……甚好。

  过了大约摸半柱香的时间,李初白终于能彻底睁开眼睛。首先,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伸出一间卫生环境堪忧的牢狱之中。随即,他就注意到自己的脚好像格外得凉,低头一看,难怪,没有穿鞋啊。

  不……和没穿鞋相比,这双脚更奇怪!

  李初白愣愣地看着自己那只怪异的右足。

  他的双手双腿都绑着四指粗的铁链子,那种他从前只在马戏团的猛兽身上见到过的枷锁。

  从露出的脚可以看得出,这具身体肌肤胜雪,足部久不见光,更是苍白得毫无生气。

  这是怎么回事!?如果是幻觉,这未免也太真实了。

  李初白被这具身体彻底弄懵了:这根本不是他的身体!

  这……这是哥舒焕的身体!

  他在别人的身体里!?

  即便被这么粗的铁链绑着,奔溃的李初白依旧不知疲倦地想要挣脱,带动四根铁链甩动,发出雷鸣般的声响。

  他一定是在做梦!

  这具身体的肌肉力量极强悍,尤其是手臂,他能切身体会到,自己的力气变大了好几倍。Μ.5八160.cǒm

  “闹什么闹!”倭瓜脸的狱卒一脚揣在哥舒焕胸口,不,现在——这特么就是他李初白的胸口!

  牢门又被关上,室内黑暗,只有一盏小小的蜡烛,不知白天黑夜。

  口笼已被取下放在一旁,他的进食时间十分有限。饥饿难耐的李初白迫不得已去吃那些他原来连见都没见过的黑面馒头,不仅模样难以下嘴,上面还有加餐小虫。

  纨绔子弟别的本事不一定有,龟毛挑剔的本事一定不缺。

  李初白嫌弃地放下了馒头。

  不吃!绝食!反正耗的不是他的身体!

  这样的决心维持了大概一刻钟的时间。李初白首先妥协:万一到时候哥舒焕没事,先把自己给耗死了可怎么办?

  “哥舒焕!我要见哥舒焕!”李初白用清水润了润喉咙,好不容易能发出声音,就迫不及待地呼唤。

  哗啦啦。

  回应他的只有一盆散发着臭味的冰水和狱卒的吼声。“什么毛病?你不就是哥舒焕吗?看你可怜,喂你一桶老子的隔夜洗脚水,自个儿舔去吧!”

  李初白冻得眼泪鼻涕全流出来了,窝在地上,将地上的稻草全裹上,依然抖得浑身痉挛。牢房里只有他一个人,狱卒离开后,连点声音都没有。他从来没在这种鬼地方待过,以前他虽是哥舒焕的俘虏,但也从来没见过这种地方,更别提住过了。

  一个时辰后,李初白瘫在地上,双目呆滞,内心几乎要崩溃了。这时他想起哥舒焕对他说过一句话,回想起来十分之微妙。

  他说,今日我,明日你。

  哥舒焕没事乱说什么话!

  这不会就是交换身体的意思吧!?寰北狼主难道还有预言的本事不成?

  老天爷!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被自己骗得倾家荡产的仇人怎么办?

  李初白在监狱里咸鱼瘫,瘫了好久,只觉得浑身酸疼,这具身体一身伤不说,腿脚还甚是不便,也不知从前哥舒焕怎么做到用这样的一双腿骑马征战的。

  可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

  李初白大叫:“守卫、守卫,我要见李初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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