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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一百零四


 童之之所以一直拖着未认祖归宗,也未曾有认祖归宗的打算。


 其实是因自己那难以启齿身体残缺。


 因为自己身体上的残缺,所以他也从未想过自己将来会有什么样的日子。


 只盼着小叔能早日复兴裴家,为裴家开枝散叶。


 可谁曾想小叔直接便把他的身世公之于众。


 在身世公布于众后,童之默默离开了裴府。


 在小叔小婶以为他是怒而离府,但其实并不然。


 他并未生小叔的气,他只是在身世公开的那一瞬,对自己残缺身体的嫌恶感达到了前所未有程度。


 他需要寻一个地方让自己好好静一静,好好的调整一下自己的情绪。


 离府时,他其实起初并没有要把小金银带走的意思。


 可这小家伙趴在他的腿上打呼酣睡。把它弄醒后,它只抬头睡眼惺忪地瞧了一眼他,转了个位置踩了踩后,又闭眼继续趴下来睡。


 这般憨态可爱的小金银,谁能不爱?


 童之喂养了这么多个月,也是有了感情的。


 不知自己要出去静多久才能把那种厌己感消除,一想到可能会很久,便越发的舍不得这小家伙。


 犹豫良久,想到华音有孕在身,不适合养小金银,也就有了把这小金银带出去的心思。


 把它关在小笼中,把它那一罐子小鱼丝也收拾入了包裹之中。


 随后把笼子放在脚踏之上,坐着轮椅从府中离开。


 府门的门槛拦了去路,便把下人招来,让他们抬了出去。


 轻车熟路地找了一家临近湖景的客栈,要了间推开窗户便是湖景的上房,一下便交付了一个月的银子,带着小金银便入了住。


 童之一直知道从出府后,便有飞卫在暗中保护着他。


 他也没有驱赶,全当不知。


 他以为如此,他那小叔便会放任他在外过一段日子。


 可不承想,他到底低估了那没什么好心肠的小叔。


 才过两日这种什么也不想的日子,便有小二来敲了门,说是大堂之下有一个姓乐的貌美姑娘来寻。


 正从罐中捻了一小簇鱼丝打算喂小金银的动作一顿,薄唇抿了抿,朝着门外的小二道:“你便去说,我现在谁也不想见。”


 小二掂了掂手中的银子,然后按照那姑娘的话与屋中的客官说到:“可那姑娘说不见到你不肯走。这客栈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那姑娘长得如此漂亮,若是待久了,恐会被惦记上。”


 童之听到了这样的话,眉头紧蹙。


 沉默间,他把鱼丝放到了地上的小碗中,小金银扒拉着碗吃得极欢。


 沉思半晌后,对门外的小二道:“让她上来。”


 小二嘴角顿时咧开了笑意,匆匆下楼去告知那个姑娘,顺道再领一两银子的赏。


 须臾过后,房门再次被敲响。


 一听那轻盈的脚步声,童之便知是谁。


 再抓了一小簇的鱼丝放在小金银的碗中,语声淡淡的说出了一个“进”字。


 房门被推开,一袭寻常姑娘家普通打扮的乐云从屋外推门而入。


 小金银听到了开门的声音,只是两只耳朵动了动,一张大脸盘子还是埋在碗里边,连头都没抬。


 乐云看到小金银的时候,面露惊喜,着实没想到在这也能见到这小胖猫。


 可惊喜过后,随即就对上了童之那黑眸,暗暗把这惊喜藏了起来。


 眨了眨眼后


 ,她问:“你的腿可好些了?”


 今日下了小雨,所以她的身上有些许湿气。


 且许是天气阴冷,所以她那张美艳的脸被冻得没有什么血色。


 童之不语,收回目光,下颌朝着桌子抬了抬。


 乐云会意,乖巧地走到了桌旁坐了下来。


 童之拿了一旁的湿帕慢条斯理地擦拭了方才碰过鱼干的手。


 擦净了手后,他放下帕子,翻了个杯盏,提壶倒入了半刻前小二送上来的热茶。


 把茶水推到了她的面前,抬眸看她。


 “是裴大人把我的所在告知你的吧?”


 乐云轻点了点头,端起茶水浅浅饮了两口,随后才小声说:“你自己腿脚不便,身边也没个照顾的人,我有些不放心。”


 “有何不放心的?”说着,他撑着桌面站了起来,低头看她:“又不是真的残废了。”


 他只是需要助力站起,且不能久站罢了,又不是真的站不起来了。


 乐云想起离开裴府时候霍府医说过他不能勉强站起来的话,连忙放下杯盏,上前扶他。


 “你快些坐下,霍府医说过你不能勉强站起的。”


 童之指出:“那已是半个月前的事情了。”


 坐了下来后,看向桌角下的小金银,也不看她,说:“你既来瞧了,我也无事,你也可以回去了。”


 乐云见他驱赶自己,没有走,而是坐回了位置上,目光落在了他桌面放着的手。


 白皙修长,骨节分明。


 她不觉想起在逃亡的时候,他一直拉着自己的手没有松开过。


 那时候既惊慌,却又矛盾的感觉到了心安。


 小手不禁畏畏缩缩的朝着那手掌伸去,指尖在触碰到的时候,那手忽然收了去。


 童之转头望向她,轻一蹙眉:“你做什么?”


 乐云脸颊泛红:“可我就是想再握一下你的手。”


 童之沉默了半晌,开了口:“先前我没有抛下你,一直保护你,是因答应了华音。”


 他如何能想到,一个月前,在他面前连说话都打颤的人,现在竟敢提出要握他的手了。


 乐云低下了头,撇嘴道:“那又如何,你护我的事又做不得假。”


 童之脸色一冷,下了驱逐令:“你该走了。”


 乐云抬头,望向他:“手不让我碰,那我抱一抱小金银总可以了吧?”


 说着,看了眼已经吃饱喝足,趴在地上舔毛的小金银。


 听到了有人喊自己,它舔毛的动作一顿,抬起圆不溜秋的双眸看向乐云。


 似乎是认出了乐云,他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走到了乐云的脚边,轻蹭着乐云的裤腿,一副撒娇的模样。


 童之一默。


 确实,这样的小金银谁不惦记?


 思及此,点了点头。


 乐云得了童之的应允,顿时把所有的不高兴一扫而空。


 连忙起身蹲下了身子,对着脚边的小金银就是一顿揉搓,然后才把小金银抱在怀中,不舍得撒手。


 她软了嗓子,像与孩童说话的语气问怀中的小猫:“小金银,你有没有想我?”


 那嗓子软软糯糯,像是在撒娇一般。


 腿上那被指尖轻触过一瞬的手,微微一动。


 接着又听她说:“我养了一只和你长得差不多的小猫,下回我把它带过来让你们一块玩,可好?”


 小金银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还是趴在她柔软的怀中慵懒的“喵”


 了一声。


 童之暼了过去,道:“抱也抱过了,回去吧。”


 乐云放下了小金银,依依不舍地走到门边,然后抬头看了眼童之,道:“你腿上的伤,换药方便吗?”


 童之点头:“不用你挂心。”


 他把她所有的关心都拒之门外,好似一堵密不透风的墙。


 乐云无奈,只能暂时转身离去。


 房门阖上后,童之再度叹息了声,望向桌面乐云只饮了一半的那杯茶水。


 半晌后,低下头,目光落在自己的手背上。


 手微微一握。


 收回目光,坐着轮椅推到了窗后,望着湖光春色。


 今日有细微小雨,故而湖面一片烟雨朦胧。


 有些感情便如同这初春的朦胧湖景一样,看不清摸不透。


 便是他自己也不知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


 忽然想起自己的残缺,嘴角浮现了一抹自嘲的笑意。


 想那么多做甚?


 那些感情是什么样的,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阖上了窗户,径直回到了桌前。


 无事可做,便也静坐了许久,直至小金银再次饿了,爪子扒拉着自己吃饭的碗,喵喵叫的时候,童之才回神。


 *


 第二日,乐云又来了。


 这在童之的意料之外,但略一思索,好似又在意料之中。


 这次乐云提了一个食篮过来。


 都不用小二通传,她径自就到了客房门前敲门。


 如小二所言,这是客栈,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童之也只能放她进来。


 乐云提着食篮,放到了桌面上,声音柔柔的道:“我给你熬了猪蹄汤,也给小金银煮了无骨的鸡肉。”


 把篮子中的汤盅端了出来,道:“猪蹄汤对你的腿好。”


 又把一小碗撕好的水煮鸡肉端了出来,又道:“你看小金银都瘦了,要好好补补。”


 童之闻言,低头望了眼那比普通猫都大了一圈,打架从不会输的小金银。


 望着他那大脸盘子,陷入了沉默。


 这哪里瘦了?


 分明还长了一些肉。


 可这似乎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是不懂他的拒绝,还是佯装不懂?


 放下了吃食的乐云知晓他下一句就该是让自己把东西拿走了,所以把吃食从食篮中取了出来,便连忙道:“我现在就走,不用你赶。”


 说着,连篮子都不盖,提起篮子,拿着盖子便匆匆出了屋中,顺道把他的房门给阖上了。


 童之:……


 她也不算蠢的,怎么可能不知他的意思?


 沉默无言瞧了半晌桌面上的汤盅,到底还是打开了汤盅。


 顿时,一股淡淡香味扑鼻而来。


 乐云的父亲曾是开酒楼的,她家里落败不过是这几年的光景。


 她原是千金小姐,可因兴趣,先前家里还没落败的时候,她一直都随着父亲一起钻研着这些个菜肴,所以手艺自然是好的。


 童之便是也会下厨,但也比不上她的手艺。


 尝过一回,便会让人回味无穷。


 回了府中,在养病的那段时日,他的吃食便是她做的。


 起先还当是府里请了御厨,后来她出了府后,膳食的味道变了,他问过后才知一直是她亲自下厨做的。


 把鸡肉倒入了小金银的碗中后,童之执起了汤勺


 ,舀了一勺汤送入口中。


 汤难得不腻,还有淡淡的清甜。


 确实是熟悉的味道。


 一盅汤毕,腹中也已半饱,所以当小二来问今日晌午可要用膳的时候,童之回绝了。


 他口味偏淡,而客栈的饭菜重油,便是说过了,但也依旧算不上清淡。


 第二日,乐云又来了。


 第三日,乐云再次来了。


 几次三番,童之免不得说了重话:“你如此煞费苦心在我的身上毫无意义。你若是想寻一个有权势有财势的男子做依附,我并不是你的良选,我劝你还是另寻他人!”


 童之的话,伤到了乐云。


 她红了眼眶,委屈巴巴的望着他:“我在你眼里难道就是那等要寻有权势有财势的男人依附的女子吗?”


 以为她会委屈而去,再也不来了。


 可她又忽然开口道:“我在裴府的时候确实是有过这样的想法,不用伺候男人,在后宅有吃有穿,还有人伺候,想过一辈子这样的日子。可我现在是认真的,想与你在一块,并不是再想过这样的日子,就是真的喜欢你呀。”


 忽然被直白的表明情意,童之有一瞬的错愕。


 但到底不是第一会被她这么直白的表明心思了,童之很快便唤了过来,依旧冷着脸望着她。


 冷着脸的下一瞬,忽然一笑,笑意自嘲:“我是个太监,何来的男女之情?”


 “哪又怎么样?!”乐云瞪着他,回驳道。


 她还没说她先前还打算在裴府守一辈子的活寡呢。


 在侯府守一辈子活寡,也不会有人陪着。


 可在他这处受活寡,好歹还有他陪着她么。


 童之轻笑了一声:“哪有怎么样?”


 随而笑意泛起,面无表情地道:“我不是个男人。”


 他不男不女,连自己都厌恶这样的自己。


 乐云还想再说什么,童之忽然冷着脸喊了一声:“十七,送客。”


 十七,是一直以来在这客栈保护着童之的飞卫。


 十七推开了房门,嘴唇紧抿,目不斜视,那副表情好似正经得不能再正经。


 可只有他自己知知道,知道自己现在的心底到底有多震惊。


 他还没媳妇呢,童管事便有了这么个貌美的姑娘倾心于他。


 虽然这个姑娘先前还是大人的八姨娘。


 可这又有什么影响呢?


 人家可是名副其实的黄花大姑娘呢!


 十七对乐云做了请的姿势:“乐云姑娘,莫让在下为难。”


 乐云瞧了一眼屡屡拒绝了自己,甚是冷淡疏离的童之,心气一上,便说了气话:“你既不想我来,那我不来了便是!”


 说着便转身快步跑出了屋子。


 童之暼了眼她离去的身影,继而看向十七:“把她送回去。”


 十七略有迟疑:“可属下尚要保护童管事你……”


 童之微微眯眸。


 十七立即应:“属下这就去。”


 童管事在人前虽然脾气温和,可却没有人敢给他脸色瞧,更不敢轻视他。


 以前是因他受大人重用,再者是在那温和的脾气之下,也有着像大人那般狠绝的手段。


 现在知晓他是大人的亲侄子后,更是不敢忤逆了。


 屋中再度安静了下来,童之面色淡淡的坐在窗后,有一下没一下抚摸着小金银。


 十七回来后,与他说把人送了回去,他只“嗯”了一声,在桌前从


 日中坐到了日落。


 他这等残缺的人,还是不要把人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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