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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忘掉了一个小东西



  文咏雪在出租屋里并没有久留。



  等雨一停,她就离开了。



  临走之前。



  对陆丰挥手说道:“我明天还会来哟!”



  “小雪,你来归来,不要再送花送礼物了。”陆丰说道。



  “你答应做我男朋友了?”文咏雪满脸惊喜的问道。



  陆丰傻眼了。



  心想。



  对方这是什么脑回路?



  “我没说啊!”



  “我不送东西,那怎么追你呀?”文咏雪问道。



  陆丰心头一动,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



  “哎!”



  “小雪,我何德何能呀。”



  “咱们之间身份悬殊,你是万人追捧的千金大小姐,而我只是一个小兽医,如果强行在一起,肯定不会有好结果的。”



  陆丰可不是什么普信男。



  恰恰相反。



  他很有自知之明。



  也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



  文咏雪喜欢他,他心里确实很高兴!



  只要是个男的。



  都会享受被女孩子喜欢的感觉。



  何况。



  他还凄凄惨惨的当了这么多年的舔狗,以前可从未得到过女生的关怀。



  如果文咏雪只是一个普通女孩。



  那他绝对会考虑一下。



  然而。



  对方的身份过于尊贵,可望而不可求。



  而且。



  陆丰也搞不清楚,对方的喜欢真的是一见钟情,还是一时兴起?



  再说了。



  即使文咏雪是真心的。



  那她的家人呢?



  怎么可能接受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是一个小兽医?



  届时。



  要是发生棒打鸳鸯的狗血剧情,那就无语了!



  正是这些原因。



  致使陆丰不敢接受文咏雪的示爱。



  文咏雪说道:“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有这种思想?人人平等,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说到这。



  她眸光流转,敲着脑袋说道:“我知道了,肯定是你暂时还没有看上我,所以,你才故意说这种话来进行搪塞。”



  “小丰哥,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感动你的!”



  话音一落。



  还不等陆丰解释,对方就一溜烟的跑了。



  陆丰人傻了。



  站在原地,目瞪口呆。



  他现在愈发觉得,这位文家二小姐的脑回路,确实有些清新脱俗。



  没看上她?



  我的个乖乖!



  像她这样的身世,这样的颜值,这样的才学。



  只要是个男的,就不可能不喜欢。



  何况,喜欢这种事情。



  又不是脑子决定的。



  而是生物本能决定的。



  “呵呵。”



  “千金小姐爱像穷小子,这样的事情,我以为只有在狗血偶像剧里才会发生,没想到,居然在我的身上上演了……”



  陆丰摇了摇头,哭笑不得。



  即使她对文咏雪颇有好感,心里却仍然决定,要与对方划清界限,保持距离。



  他可不想参与什么豪门争斗。



  万一两人真的在一起了。



  文咏雪的老爹,天韵集团的老总直接找到他,拿出一张空白支票对他说。



  “上面的数目随便你填,离开我女儿!”



  陆丰是一拍桌子,大喊一声:“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还是笑脸相迎,卑躬屈膝:“谢谢老板打发,我马上滚蛋!”



  想必这两种情况,无论是哪一种。



  都不是陆丰想要看到的吧?



  反正。



  不管怎么说,在陆丰看来,与有钱人家的女儿谈恋爱,绝对不会一路顺风。



  什么门不当,户不对。



  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诸如此类的事,通通都是麻烦!



  其实。



  考虑周到,也并非是一件好事。



  就像陆丰现在这样,有些事情压根都没有发生,他就把困难全给想出来了。



  还没开始。



  就被困难给吓住了!



  以至于裹足不前,不敢尝试。



  然而。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之后无论他怎么样避免,结果,却还是与文咏雪发生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牵绊。



  以至于。



  对方成为他这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女人之一……



  文咏雪离开后不久。



  外面又开始下雨了,比之前的阵势更大。



  雷声轰鸣。



  风云际会。



  大有一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



  陆丰看了一眼外面的风雨,心有所感的念道:“山雨欲来……”



  回到屋子。



  陆丰准备练一会儿功。



  这时。



  耳畔却传来了一阵呼唤,屋子当中有个生物,正在与他建立心灵交流。



  “咦?”



  陆丰大吃一惊,在房间里扫了一圈,什么都没看到。



  大黑狗出去了。



  养的那只玄凤也出去了。



  这两货只要趁陆丰不在,就会偷溜着出去玩。



  以大黑狗的聪明程度。



  它不仅知道开门关门,还知道主动上厕所,自己找东西吃。



  陆丰之前还会专门跑回来喂狗粮。



  怕它饿着。



  后来发现。



  这狗肚子饿了,知道自己出去觅食,顺带着把鸟笼打开,把玄凤也一起带了出去。



  常年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这一狗一鸟的组合,应该称之为“狗几把一对”。



  言归正传。



  既然大黑狗和玄凤都出去了,那屋子里头,应该就不会有动静了。



  “是你们吗?”



  陆丰看着玻璃柜里面的子弹蚁,开口询问了一句。



  子弹蚁却矢口否认。



  闻言。



  陆丰心中不禁更加疑惑。



  正在他百思不得其解之际。



  那一道心灵感应的电流,变得愈发强烈。



  “大侠,我在床底下呢!”



  陆丰立马趴到床下去看。



  发现了一个遗漏的玻璃瓶。



  拿出来一看。



  玻璃瓶里面,正躺着一只干瘪且虚弱的肉虫。



  见到这个肉虫的第一眼。



  陆丰顿时恍然大悟。



  妈耶。



  怎么把它给忘了?!



  肉虫却对着他抱怨了起来:“大侠,不带你这样的,把人家带回来就不管了,给我饿得头晕眼花。”



  “谁把你弄到床下去的,我记得分明放在柜子上了?”陆丰挠了挠头。



  肉虫诉苦道:“那只大黑狗,一爪子就把我扒拉下来了,把我弄到床底,也不给我弄出来。”



  眼前的这只肉虫。



  正是从杨秀的爷爷体内取出来的那只南蛮蛊虫。



  陆丰将它拿回来,本来想好好研究一下。



  谁知。



  最近事情太多忙过头了,一不留神,就把它给遗忘了。



  也幸亏这肉虫生命力顽强。



  使出吃奶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发起了求救信号。



  不然。



  直到饿死,它恐怕也不会被陆丰发现。



  蛊虫属于寄生虫。



  本来就很难单独生存,经过这几天一饿,原本肥嘟嘟的身体变得宛如一张纸片。



  陆丰赶紧对它表示抱歉,安抚它的情绪。



  肉虫嚷嚷道:“大侠,别说那么多有的没的了,赶紧弄点吃的给我,再不吃东西,我就要嗝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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